05 August, 2012

泡麵文創


貓眼的世界:泡麵文創



台灣立報 2012/07/27
黃懷軒

不論是政府或是民間,台灣對文創這件事充斥著一種速成的想法,對於文創產業的發展觀念總是脫離不了市場導向,希望即刻獲得效果,真正用心經營的少矣。文化之於我們好比是撕開泡麵封膜後的那團油炸速食乾麵,我們期待加入創意的熱水後它就會蓬勃發展,等個三分鐘,我們就會見到如包裝封面一樣豐盛味美的一餐。以市場衡量創意的結果是我們錯把市場當熱水,但其實更糟糕的是,我們不該把文化當成像是泡麵這樣一種乾扁或是可以速成的東西。

今年6月底文化部辦了一場文化國是論壇,在網路上看到文創發展司提出的「文化創意產業輔導策略說明」,其實這個策略說明清楚的表明了我們的文創政策基本上就是分鈔票,差別只有鈔票是政府給你的、政府借你的或是企業「投資」你的;接下來的輔導方式更是了無新意,還是資金挹注、產業園區、市場拓展那一套,原來我們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跟發展電子業用的是一樣的路數;本以為除了拓展市場與金錢輔導之外,還有其他推展與深化的政策,但是沒了,就是只有這樣。現實上產業終究脫離不了市場,但政策這件事應是一種長遠的計畫,只談市場卻不談創意、設計背後養成的大環境,這樣的政策只有一半。

文化其實和教育脫不了關係,但是在台灣,教育這件事好像出了學校就已經不是重點。博物館、藝廊、音樂廳、電影院、劇場等都是教育的一環,這些場所對文化本身都比學校有更強的形塑能力,就算對市場也是,但我們的政策卻長期的乎略它們。就拿我熟悉的博物館領域來說,台灣到現在連個管理博物館的相關法令都沒有,更遑論其他具有教育性質的場所。博物館的展示設計大都也是依一般工程的方式招標設計或施工,程度品質參差不齊,除非層級高點的才會有相關的限制,但其實也都很容易規避。我們所謂的「文創產業」都還只停留在賣賣新奇的商品這階段,現實狀況是假如每年由政府舉辦的這些所謂文創園區或是展售活動一旦停止,這些文創產業大概會倒掉一大堆。缺少了深化與健全發展環境的政策,就像只會給魚的家長,小孩餓死是遲早的事。會想投入文化工作的人就像熱情的舞者,需要的其實是舞台,而不只是給錢。

再回頭來說泡麵吧。文化這東西要當成產業來發展我也沒有甚麼意見,只是我們不該當它是一種可以急速膨脹的東西。一份花費心思與時間製作的晚餐才能真的讓我們茁壯,泡麵吃多了卻只是虛胖。
(展示設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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