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August, 2014

我愛你,我們成家吧

貓眼的世界:我愛你,我們成家吧


台灣立報 2013/11/15
黃懷軒

我愛你,所以我們結婚吧。這句話是否成真,事實上其實不需要法律的擔保,但法律所能給的只是一些社會上行政方面的保障與價值,例如有人在你快要葛屁時幫你簽手術同意書。婚姻制度由法律上讓你的伴侶成為家族親人的一員,但卻無關情感,無關愛不愛,那是個人的選擇,許多結婚的人其實一點都不相愛,但他是你法律上的親人;同樣的,也有許多人即便再相愛,情感上早已視對方如親人,卻無法結婚或成家。

近日因為「多元成家」法案引起一堆不同聲音的脣槍舌戰,但細看多元成家法案其實包含了三件事,一是婚姻關係去性別化,想要結婚的兩個人,只要不抵觸其他法令(如直系血親不得結婚),皆可進入婚姻關係;二是無法或不願進入婚姻關係的兩人,可以登記為「伴侶」,基本上仍是一對一的關係,除了排除婚姻關係裡性忠誠的要件之外,任一方可單方面要求終止伴侶關係,其他法定的權利義務和婚姻關係是相同的;第三是多人家屬,主要規範不必血緣關係也可以合法成為家屬,並不限人數,但任何成員皆可依個人自由意志單方面決定退出,我覺得這法條的開頭寫得挺好,「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團體」。

最主要的反對聲音還是保守地認為應該堅守一男一女才可以組織家庭的衛道或自然觀念,或是不明就理的狹隘解釋法案內容,從而提出將會造成家庭倫理破壞或亂倫、雜交等社會問題。事實上細看法條的相關內容,這些反對與擔心都是多餘,因為僅有傳統婚姻的現在,家庭倫理破壞或亂倫、雜交等社會問題並不是不會發生。法案並沒有抵觸現行的任何法律,這些反對的理由,只是狹隘地一種「不選擇婚姻關係的人就是為了規避性忠誠」的偏見,以為別人滿腦子只想著打炮,所以雜交、亂倫等質疑油然而生,卻不考慮世上的人們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有更複雜的原因。至於教養孩子,有誰可以保證一個爸爸一個媽媽的傳統法定家庭才可以保障孩子一個成長的健全的環境?

不論結婚、伴侶或組織家庭,最根本的要件都是愛,不是法律。即便合法一夫一妻,仍有需多沒有愛的家庭;同樣的,現行法律不允許,但仍有許多因愛而存在的「家」。何以我們的社會應該要將它們排除在法律的保護或管束之外?剝奪他們法律上的權利?

若是彼此無愛,夫妻爹娘都是屁。當有一天,凡是相愛的人都可以說:「我愛你,我們成家吧!」這時候咱們的社會才真正懂得什麼叫做愛與尊重。
(展示設計師)

英國、英國

貓眼的世界:英國、英國


台灣立報 2013/11/01
黃懷軒

去英國念書不過就是短短的18個月,但我的心卻早就留在英國回不來。人們總說去國懷鄉,這在我身上倒是不太應驗,在英國念書的18個月中除了偶爾想念家人朋友,我對台灣終究沒有多大想念。反倒是返國如異鄉,回台灣已經7年,我卻仍舊不習慣。歸根究柢,這煩悶不習慣的疏離感,大概自懂事的那一刻起就已經註定,算算我也疏離了幾十年。

崇洋媚外?我不否認啊,在社會風氣、理性或某些形而上的層面,我的確是崇洋媚外。當年要去英國的時候,由於工作忙碌,基本上完全沒有時間多想,甚至到要上飛機的前一天才拿到護照及簽證。但即便忙亂無閒暇多想,我倒是挺確定我一點不捨的心情都沒有,只想著我終於可以離開了。而至於壓在我心頭上的那股悶氣及疏離感究竟是什麼,我其實還不是這麼清楚。直到在英國生活大半年後,發現其實也不過就是一種崇尚理性、實事求是的務實精神,而台灣社會幾十年來正是欠缺這樣的東西。

自求學階段開始,老師們就教學生只在乎成績,因為成績關係著你會上什麼學校,而大部分的老師們自以為這和你未來會成為什麼人有關係;上了大學,由於念設計,似乎不再需要課本,但花非花霧非霧似的唬爛教學法,造就了我們現在只需要出一張嘴的設計生態;政治就更不堪了,只有敵我,沒有道理,永遠有人搶著出來爭功領好處,卻沒有人想認真地解決真正的問題,甚至一天到晚操弄國族認同耍悲情,不煩嗎?

假如有政客或媒體出來耍悲情、灑狗血的以國族認同或情感為號召,英國人肯定會覺得這人腦子有問題,因為他們根本就不認為國家或族群認同該是一種議題;在學校裡,一樣是教設計,但卻是務實的討論,永遠不會遇到一個講師或教授對你的提問或作品以一種說雲說霧式的方式回答或評論,甚至連美醜也不在討論之列,因為那是另一個層次的事。英國的學校裡設計討論方法、分析利弊、探討是否解決問題,而美感屬於個人,或許可以訓練,卻沒法教;社會上英國人對政治沒有狂熱,國會改選這等大事也是靜悄悄,家裡沒電視或不仔細看報紙你根本不會知道正在大選,反倒是國會大廈周邊到處都有抗爭群眾,反對出兵中東、反對BP石油極地開發等議題。

可以想像台灣對世界上發生什麼事投以更多的眼光嗎?可以想像有天我們不再有人對台灣中國等國族議題感興趣嗎?可以想像我們教導下一代成為一個扎實的人而不是一種演員嗎?當有那一天來到,就不悶不疏離了。
(展示設計師)

爆閃白光LED月亮

貓眼的世界:爆閃白光LED月亮


台灣立報 2013/10/18
黃懷軒

台北市正在申請「世界設計之都(WDC)」,已通過了第一階段,據說結果11月就會揭曉,但是通過的原因卻不是因為我們的台北市真的太厲害,而是全世界只有台北市提出申請。

身為設計師,又是超過30年資歷的台北市民,說實在的,對於「世界設計之都(WDC)」這個活動與其代表的意義我沒有甚麼意見,但是我卻對「設計終究是為人們帶來更好的生活」這樣的理想深信不疑,不然不會苦哈哈的卻還堅持只做具有公眾服務目的的設計案。但在我執業的過程中,政府部門自以為是的大國思維,好大喜功的自卑心態,短視近利缺乏願景的施政舉措,在在都顯示我們的缺乏深度。像極了濃妝豔抹的諧星,一舉一動只想極盡所能的吸引他人的目光,渴望加入、甚至成為所謂的主流。

「世界設計之都(WDC)」的正面意義與奧運其實是一樣的,除了凝聚相同領域的專業人交流切磋之外,也預期透過一種超大型活動促成申辦城市一種檢討、改變的契機,例如剛結束的倫敦奧運就促成了破落的東倫敦地區成功再生;當然,商業上的目的說穿了就是行銷城市、行銷產品並創造盈收。但設計這件事若是沒有真的落實到我們實際的生活層面並且發生影響,那麼不論是否頂著「世界設計之都」的名號也是枉然,這樣一種認證的意義與拎個精品名牌包出門是一樣的。

台北市馬路爛捷運醜和其他的一堆糟糕設計不說,從今年初開始,拜行政院「擴大設置LED路燈節能專案計劃」所賜,台北市大街小巷的路燈悄悄的換成了LED,最直接的影響是我們或許省了電,但卻失去了能夠抬頭看月亮的街道。細看台北市的新路燈,燈桿不換,只是將光源改成LED燈板,沒有導光膜或是遮罩濾鏡的大片LED燈直接照亮我們的街道。LED是有指向性的光源,一般角度約在120度,與傳統光源的360度漫射不同,大量LED單體並置的燈板除了光源強烈,也會造成複雜的重影,再加上色溫超過5000K以上的白光,演色性不佳,在此燈光照耀下的一切都是一片慘白。強烈的炫光、慘白的環境,只能選擇低頭快步通過,忽略周遭的美麗;偶爾明月現身,一抬頭,卻發現月亮好多顆,本尊下方視線所及多出了一堆亮到炸開的路燈假月亮。

可以輕易的抬頭看見月亮不重要嗎?可以輕鬆的在街頭巷尾漫步不重要嗎?設計與美感就是在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生活細節中才得以累積,一座草率決策忽略生活細節的城市,即便拿到了「世界設計之都」的名號也是枉然,因為它實質上仍舊不在乎「設計」這件事。
(展示設計師)

萬惡的罪魁

貓眼的世界:萬惡的罪魁


台灣立報 2013/10/04
黃懷軒

總統鬥立法院長?媒體大做文章的所謂「九月政爭」其實一直令我大感驚訝,這種驚訝肯定和咱們台灣郎主流的思維不一樣,我的驚訝其實只是簡單的來自「原來我們的社會真的有這麼蠢」的這種不可思議感。

近年從樂生、二代建保、證所稅、文林苑、會計法、大埔拆遷、核四存廢、洪仲丘案到現在的九月政爭,社會動盪不安猜疑不斷。當人民的抗爭及一切不滿換來的儘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回應,如果說冤有頭債有主,那麼負有修訂、制定法令條文之責及權力的國會殿堂,應該才是我們聲討及抗議的對象。何以我們總是針對總統?或許是我們不內閣不總統的政治體制,但更深沉地,其實是我們的社會一點都不在乎理性,不在乎是非,無所謂標準,也無關乎道德,一切只有敵我,是所謂「順我者生,逆我者亡」那種野蠻性格的社會。

既然有實質監聽證據,馬英九質疑王金平替反柯建銘關說司法案件的出發點其實並沒有錯,程序不對或違法監聽是法制面的問題,道德上並沒有錯;相對的,王與柯兩人的司法關說已有監聽事證,無論程序及法律上是否正確,道德層面也應接受民眾質疑及檢視。但我們的社會就是一種人云亦云喜歡打落水狗並充斥著婆媽心眼陰謀論的八卦社會,非但不曾對當事人的道德及事件的真實提出質疑或要求說明,反倒因為媒體的操弄,而認為這只是一種純然的政治鬥爭。反對黨非但不曾對該黨國會最高領導人的道德及操守有任何質疑,反而大力支持並和執政黨聯合一氣質疑內閣及總統。

我們的社會有的是看好戲打落水狗的心態,卻缺乏想要重視掌管國家機器的高位權力者的人格及道德標準的理性。於是乎我們看到有道德疑慮的國會領導者無論有多大的道德或法律上的瑕疵仍舊穩坐國會院長的職位、司法關說事件的直接關係人在國會殿堂絲毫沒有任何利益迴避並語帶威脅的質詢國家的檢察總長,甚至運作司法委員會廢除國家特偵組調查權的荒唐戲碼。

我這年紀看過黃俊雄布袋戲的人都知道「萬惡的罪魁」是誰的出場台詞。「藏鏡人」實在是太神秘太邪惡了,神秘到沒人知道他是誰、有何來歷,邪惡到沒想到它可以這麼卑鄙、齷齪到無法想像的地步。惡到其極致,似乎也是一種美。但那是一種純然為惡的境地,世間沒有多少人能夠如此純然的惡。咱們台灣的國會充其量只是一種利益的惡,但卻要賠上你我的生命或財產。我們的國會立法院及其生態,事實上才是台灣所有惡質的「藏鏡人」。
(展示設計師)

例外個屁

貓眼的世界:例外個屁


台灣立報 2013/09/20
黃懷軒

有錢人看貧民百姓,會認為自己特別;高俊帥或美爆乳的男女看長相身材普通的一般人,會認為自己特別;甚至有人因為名片上印的頭銜高了,也認為自己特別。特別的人該有特別的權力,也就是特權,這種族群個個都覺得自己是「例外」。這種人我都清楚看過遇過,可說到國家,我倒是還沒見過可以認為自己特別到應該「例外」(Exceptional)的,美國大概是公然這麼說的第一個,但從該國數十年來征戰四方的敗行劣跡看來,我倒是一點都不訝異。

俄國總統蒲亭(Vladimir V. Putin)11日投書美國紐約時報指稱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10日對出兵敘利亞問題發表了聲明,其中談到「由於美國的政策造就了我們的不同,也因如此造就了我們的例外(the United States' policy is "what makes America different. It's what makes us exceptional.")」是極端危險的一件事,呼籲國際社會面對敘利亞問題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解決衝突升高的敘利亞問題。文中指出「聯合國的創立者知道,關於戰爭與和平的決定只應該在各國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做出,而且美國也同意……沒人希望聯合國會步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的後塵。後者之所以會崩潰,就是因為缺乏真正的影響力。倘若較有影響力的國家不理會聯合國的態度,在未經安理會授權的情況下採取軍事行動,這種情況就有可能發生。(取自紐時中文網之翻譯)」。

國際法也是法,既是法,就有其平等性與一致性,該在其轄下不論大國小國皆應受其規範。但大概就是這樣一種自詡「例外」的自我感覺良好,美國常年在外或明或暗的軍事行動,早就脫離了聯合國的管轄。這讓我想到幾年前有次站樁,我舉了「停止血腥殺戮」、「美國才是恐怖份子」的牌子站在路邊,忽然來了個光頭老外,劈頭就指著我的鼻子用不錯的中文說:「你們才是恐怖份子!你們今天可以有自由站在這裡舉牌子,都是因為有美國的幫忙!」然後用力戳了我胸前的牌子,接著走到隔壁同樣舉牌的夥伴面前,用手指著他的頭做了開槍的動作就離開了。

我當然不知道他是不是美國人,是哪國人其實也不重要,但我知道一種自詡高人一等以為「例外」的心態將會造就這樣一種人。蒲亭說的沒錯,教導你的國民他們是「例外」是一件極端危險的事,因為例外代表自以為是的高人一等,非我族類可以被忽略;例外代表的是不尊重,甚至是唯我獨尊。殷鑑不遠,當年的納粹,不就也自以為是例外。
(展示設計師)

06 April, 2014

鬼打牆的學運

鬼打牆的學運

我認為,敵我之分是一種近乎單細胞生物一般低能反智的思想狀態,代表這個腦袋基本上沒有是非之分,或是說他其實在乎的並不是是非對錯的問題,不論他嘴上說得有多在乎或是多麼頭頭是道,這種人在乎的終究只有潮流浪頭或你是敵人還是朋友(本質是一樣的)。而台灣這鬼島上大部分的人不知是哪裡出了問題,對這樣一種基本的思考似乎缺乏理解能力,喊打喊殺很會,kuso耍寶很會,表達爽不爽很會,但是再多一點的思考就不會了。在乎對錯是非也不僅只是在衝突的雙方都有錯誤的時候,覺得甲錯50%,乙也錯50%,各打50大板了事。再怎麼衝突敵對的兩方面,再怎麼邪惡的兩件事,我們總是能夠分辨誰比誰更邪惡更可惡。惡有其程度的差別,尤其是在一種形而上的精神或道德層面。

關於服貿抗議的所謂學運期間文章很多,對於支不支持雙方多多少少大大小小的造謠抹黑或屁話我都能忍。但清大榮譽大教授彭明輝先生所寫「給周美青的一封公開信」這樣一種在道德層面窮凶惡極的文章,我就實在不能忍。與警察驅散學生時的暴力事件相比,我肯定前者遠比後者邪惡。占領立院的所謂學運團體批評馬英九像納粹,對我而言,納粹之所以令人不寒而慄,不是因為他們曾有過的暴行,而是這些暴行之所以成形背後的思想,而彭大教授的這種公開文章對我而言無疑更接近納粹。我還看見有人轉貼政大莊國榮教授(又是教授)的言論,他甚至還被奉為先知??不論你今天是否身為公眾人物,如果你可以忍受別人公開對你的家人做出如彭明輝那樣具有威脅性且要求你的愛人和你離婚那樣私人層面的言論;或是向莊國榮那樣可以因為理念不同就公開的說你已故的父親是個嫖妓且亂搞女人的莫須有侮辱性言論。不要多,只要這些你都可以接受,那麼我歡迎你公開指責我。

這樣的人只有敵我,沒有理性,即便他公開說過多少看似正確的話,那仍不過是附庸風雅而已,潮流向哪他永遠在那浪頭的尖兒上,絲毫沒有是非可言。會被奉為先知更是好笑,我在高三大一時就曾說過李登輝陳水扁之流為了取得政權而訴諸族群分裂的政治操弄,只會招來一堆只在乎利益的追隨者,一切只要訴諸仇恨或是情緒這種言論只對選票有效,卻對國家發展無益,將會毀壞台灣社會幾十年甚至百年。現在看來也是如此,那我不也是先知?對這樣一些人非但沒有非議而且甚表認同,還瘋狂轉貼他們這種低能反智的言論,我真的不知道該說甚麼。或許你們不以為意,但請相信這對我而言是極大的痛苦。

服貿本身就是個假議題,我看過全文,雖然我知道你們很多人或許也認真的看過全文。但不管我看過多少網路上的評論或是懶人包,請不要騙我了,癥結點就只是對象是「中國」,以及預設中國可以藉著服貿對台灣上下其手、如何如何的一種「假設」(在我看來比較像是妄想)。其他關於內容不夠明確或是立院黑箱程序,這種事在台灣的法案審議中發生豈止千百回,怎也不見有人這麼義憤填膺?

既然如此,那我們就來談談一種國家概念上的原則性問題:假設今天有任何一個國家,在實質上沒有政治統治能力的狀態之下,想要以經濟實力併吞任何一個國家,有可能嗎?在我看來不可能。如果可以,美國、英國、中國、瑞士一堆的經濟強國早就可以幾乎統一世界。16、17、18、19世紀幾百年來的帝國強權殖民侵略,最終也在民族意識抬頭之下瓦解。這樣的理解或許粗略,但是一個國家之所以形成,有其地理、歷史、經濟、文化、國族認同(這我也覺得很蠢,恕不詳述)等等方面複雜的因素,但我倒是不曾見過人類歷史上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單就一個單一因素就併吞他國的例子,當然武力侵略占領不算。中國對台灣目前沒有任何實質的統治能力,我們與香港澳門完全不同,說台灣會變成第二個香港時在是言過其實。對我而言,中國再怎麼想要統一台灣,只有通過武力一途。要只通過經濟手段,那也得很多年後,而且真發生了也只是因為我們積弱不振不爭氣。

退一萬步說,就算中國可以透過經濟能力掌控台灣的經濟狀況或大部份的大企業,甚至是買通大多數的政治人物(在我看來這比較有可能),如果絕大多數的台灣人民堅決不願被中國統治,不管透過如何潛移默化的政治或經濟操作,只要勇敢的台灣郎真的有我們所說的這麼愛台灣,中國要統治台灣最終仍舊就只能通過全民公投或武力達成。既然我們號稱民主,要是公投過了只得少數服從多數;要是不過,當然只能武力進犯,而中國還得面對四處皆竿而起的勇敢台灣郎武裝或非武裝抗爭(雖然我懷疑台灣人真有嘴巴上說的這麼勇敢)。

國與國之間的議題說完了,言詞很粗略,細節可以討論的當然還有很多,打字很累,不想多說,但是我認為在現實的實質意義上中國要是想統一台灣大致就是如此。那麼試問如果我們真認為我們是個主權獨立自主的國家,與中國簽訂服貿與否又如何能夠與是否會被統一畫上等號?如果簽訂服貿的對象是日本、荷蘭、西班牙或美國(這些國家在歷史上也都曾想將台灣納入它們的版圖),我們還反嗎?

說穿了,我們就是潛意識裡不認為自己是個國家,才會這麼害怕中國。如果你認為我們是個國家,自然認為與中國任何相關的議題都是國與國之間的層次,那麼服貿就只是內政問題,你會先天假設性的懷疑別國只是為了併吞我們?會先天假設別國人都想移民來台灣?更何況服貿協議並沒有放寬移民的標準,一切對中國人將大量移民來台灣的誤解(甚至是造謠)其實都不存在。至於之前吵的大陸來台灣工作的人員或留學生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享受健保,這不是基本人權嗎?去英國的留學生在留學期間也可以享受英國基本的醫療保險照護,英國人怎麼也沒擔心會被留學生或外籍工作者淹沒變成別的國家?試問,如果服貿所涉及的他國不是中國,有可能會來台灣的不是中國人,你們還會如此在乎?反得如此激烈?這不是反對中國,恐懼中國是甚麼?

另一個反的因素說穿了就是馬英九。對於一個民調只有9趴的總統,要將他塑造成全民公敵真是易如反掌,當年下台前的陳水扁不也是如此?但在我看來,陳水扁與馬英九有著本質上的不同。一個小器刁鑽在乎權力;另一個正直溫吞但是笨了點。不論任何人現在或曾經支持誰我都沒意見,只要知道自己支持或在乎的是甚麼。反誰支持誰我都沒意見,該有意見的當然是你們自己。但是不論是總統或是甚麼多高的職位,他也先是個人,在身而為人的權利上都是平等的,豈能因為他是公眾人物我們就放任這種愚蠢邪惡至極且如此針對個人的抹黑、污辱或攻訐而不發一語?甚至還舉手鼓譟叫好爽得不得了?這不是正是納粹的思維模式?當我們輕易的容許這些侵犯人身權利的事件發生,難道我們還好意思自詡為正義的一方?

那麼我們停下來,將中國與馬英九兩個因素抹去,真的抹去,當作不存在。如果你還是這麼義憤填膺大張旗鼓甚至覺得可以不惜癱瘓國家運作機制的去反對服貿這東西,請你告訴我一個不帶情緒的理由。

至於占領立法院的學生是不是暴民?我當然認為是。暴力所指不是只有肢體上,所有一切關於言語、情感或是制度上的濫用都是暴力。肢體暴力只是最粗淺且外顯的一環,真正會造成巨大傷害的反而是文字、言語、情感或是操縱眾情緒濫用的暴力。國家能夠得以運作的本質就是立法與行政,試問世上豈有任何一個號稱法治的國家能夠容許群眾不論以任何原因占領該國家的立法或行政機關?民主國家當然容許任何理由或型式的抗爭,但是民主國家解決爭議的機制也是法治與制度,癱瘓國會如何能夠解決紛爭?台灣有2300萬人,即便扣掉未成年無行為能力的人後只剩1000萬人好了,又假設直接表達不滿的有100萬人好了,我們又如何能夠認為這100萬人足以代表所有人能夠博取其正當性癱瘓國家的運作,罔顧其他千萬人的權利?換成我們崇拜的英美先進國家,早就出動軍隊鎮壓或驅離了。

號稱民主的美國上一回遇見如此大規模的群眾抗爭是在越戰期間,當時美國政府也都嚴陣以待不容許群眾靠近國會或是白宮半步,軍警荷槍持彈伺候;英國80年代爆發的工運抗爭,包圍國會,為了維持國家運作,英國的鎮暴警察甚至直接騎馬衝入人群撞開群眾驅離。比諸彭大教授所說的血腥鎮壓,大家賭爛或引起眾怒的行政院警察鎮暴驅離事件,世上大概找不到如此溫良謙恭的的鎮暴行動,與之相比豈不是小兒科?若不是民氣可用,又何以群眾或媒體可以大肆渲染的好像台灣的政府或警察殘暴不堪?再說所謂抗爭或群眾運動,難道不是已經與受其壓迫相比不得以知法犯法而為之,那麼本該知道而且甘願為其理想付出任何代價,又豈會為了衝撞體制頭破血流而哭爹喊娘,還好意思為文說學生期待的只是噴辣椒水而已? 面對鎮暴警察或甚至更加惡劣的手段,不論是何種結果,都是自己選擇承受的,不然何須抗爭?難道我們認為所謂的社運或群眾運動像是請客吃飯辦家家酒一般?

道德與價值觀是存乎一心的觀念,但是卻應該有其一致性。反對不公或黑箱就應該反對所有的不公與黑箱,當然或許會有程度的差別,但卻不會因為對象換人就轉性了。良知與道德上不該用在A的事,不應當今天發生在B身上你就不吭聲甚至拍手叫好。這樣只是一種純粹情緒性的盲目沸騰,眼中只有敵人。當你認為天底下都該唯你的道德觀是從的時候,其實只是出於一種無知的自大,甚至是一種出於無知的恐懼。又或者是自以為要救國救民的正義感作祟,但正義感像是一種強力興奮劑,症狀是「我」才是對的、我是王道、我代表所有人,我是正義的使者。正義感會合理化一切不正當的作為,因為你以為你有著正當的訴求,為達目的,中間不擇手段沒關係。所以自我催眠,認為自己是正義的一方正在大戰惡魔黨,於是可以合理踐踏國家制度或他人的尊嚴。

世上所有的是非善惡都不是像小飛俠大戰惡魔黨這般簡單,沒有理性做基礎,一切都會變成只造成損害,但卻曇花一現,爽過就沒了,甚麼都改變不了。數十年來,我們的社會不就陷在這種鬼打牆裡?

懷軒 2014/03/30
~~~~~~~~~~~~~~~~~~~~~~~~~~~~~~~~~~~~~~~~~~~~~~~~~~~~~~~~~~~
看完我的文章,就請近日不論我願不願意就洗我FB版面的朋友們不要再問我去參加服貿抗議或我看來噁心不堪的學運了沒有。至於任何單一事件的對錯我沒有興趣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