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July, 2012

爆乳文創


貓眼的世界:爆乳文創



台灣立報 2012/07/20
黃懷軒

設計業在台灣現在應該是一個越來越熱門的行業,每年各大專院校不斷的開設各種和設計相關的科系院所,這十多年來設計工作的從業人員不知道暴增了幾倍,感覺像是回到高中時代政府老師家長一窩蜂的鼓吹有志青年去念電機系一樣,因為電子業是重點產業。設計業這些年有點像是一樣的戲碼,只是情節不太相同,台灣人發明了「文創」兩個字,政府推波助瀾想要塑造它成為台灣的下一波重點產業,於是設計紅了、夯了、擠破頭了,但事實上大家喊得震天嘎響的「文創」通常不過是跟「爆乳」一樣的東西,只是為了搏版面。

文創二字指的是「文化」與「創意」,文化與創意都是一種抽象的東西,那我們的文化是什麼?怎樣算是創意?文化需要時間的累積,是一種生活方式、一種認同、一種氣氛,或著說是一種在意,社會上的人們在意些什麼事,久了就會成為一種文化;創意這東西就更抽象了,就設計而言我覺得創意總得有個對象,通常是為了解決某種問題,尋求一種不同已往的方法,不過在台灣,我們通常覺得好炫就是創意。現在講到文創後面肯定都跟著「產業」兩個字,產業代表著市場,所以我們在意的既不是文化也不是創意,決定一切的其實是市場。

在意市場真的也沒有錯,但是「只」在意市場就真的不會有什麼好事發生。政府從文建會到現在的文化部,最大的功用就是到處發錢,以為給錢就是輔導;錢其實很好用,不過要拿到錢也還真不容易,不夠大不夠有名不夠有市場還真拿不到,小一點或是剛起步的公司行號或團體絕大部分都還是得靠自己。而當文創成為政府力推主流的這十多年,設計業的就業環境非但沒有變好反而每況愈下,公部門對設計這件事還是一點都不在意,通常不管是什麼樣的設計案,公部門看待的方式都跟「工程」沒兩樣,他們知道製作需要錢,但通常都認為創意與設計若不是免費的也該很廉價。

扯到舊建築保存或再利用的大型公共建設,官員仍是那種「建設才是創造」的舊思維,與財團一搭一唱,披上個「文創」的外衣美化一下,通常都可以摧毀大半,以因應「市場」機制。看看台北的松山菸廠大巨蛋,看看最近的草山行館,不難想像未來台鐵台北機場的開發案會變怎樣。我們不斷的拆除舊時代累積下來的文化資產,透過求其速成的市場機制來評估文化創意,這樣的文創,其實應該是文化創傷的簡稱。

我們的「文創」其實跟「爆乳」一樣不是嗎?都只有一層皮膚的深度而已。
(展示設計師)

圈內‧圈外


貓眼的世界:圈內‧圈外



立報 2012/07/12
黃懷軒

讓我們來很窩囊的談論一下政治吧。

林益世貪污的案件再度引爆了台灣兩黨的政治攻訐,事實上已經不只是藍綠兩黨的攻防,而是整個社會上藍綠族群的互鬥。這種事情過去20年間一直在上演著,久久爆發一次重大貪污事件,只是顯然台灣人挺容易忘記,也並不是真的打算杜絕貪污這件事,不管是政府體系或是人民的心態都是。

兩週多來新聞媒體天天追著跑,即便你不看電視,光是走在路上或去吃飯也都會聽見這些相關的新聞。媒體每天追著扒糞,名嘴天天爆爆爆連N爆,語不驚人死不休。但是所有的新聞,其實只有一則報紙上邊邊角角的小插曲引起我的關注,就是林益世被收押的當天,蘋果日報在版面的左下角刊了記者訪問他老家的鄰居們,鄰居說應該是林家動了風水才會這樣。果然接下來幾天,新聞媒體及噴口水的政論節目也開始討論起高雄林家的風水了。

其實不論林益世貪污這件事在法律上的結果如何,有罪無罪在某個層面上都已經不重要,因為他的誠信已經出現問題。可是台灣人其實是這樣的:對誠信這東西的標準很低,雖然說檯面上的政治人物沒有幾個是乾淨的,更不要說什麼誠信;但我們還是可以降低我們的標準,起碼不要做得太誇張;若是都貪污被抓了,那我們就無法再相信你了。而顯然還有許多人標準更加的低,不只是這樣想。貪污或是幹了啥壞勾當被抓都與誠信無關,純粹是運氣,是風水的問題,倒楣了才會被抓;似乎你要如何作奸犯科都OK,只要把風水顧好,求神拜佛就可以好運連連不出包。於是乎大貪特貪變成理所當然,好不容易進入了這個圈子,爬到這個位子,不拿白不拿。對這些權錢一把抓的政客們,可以再給他們一個運氣不好風水不好的藉口。

說到底,其實我們這個社會根本不在乎什麼誠信不誠信的問題,只有圈內圈外的區別。圈圈內的人們吃像難看,滿嘴仁義道德,實際上卻是雞鳴狗盜,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圈圈外的人其實也是有樣學樣,嘴上喊打喊殺,其實只是在磨練技巧,有朝一日進入圈圈內,肯定可以立即使出五鬼運財或是乾坤大挪移的大絕招。圈圈外的人們嘴上不說,但實際上是望著圈圈裡流口水,想盡辦法擠進圈圈內。要是有人像林益世一樣掉出來了,當然也是打落水狗,拳打腳踢不手軟,不鬥臭你絕不罷休。

難道我們的標準真要低到地上去?這個錢與權的小圈圈,說穿了就是因為圈圈外的人們不斷的趨前圍繞著才造就出來的。
(展示設計師)

05 July, 2012

國際特赦組織年度報告(2012)─ 以色列及巴勒斯坦佔領區


國際特赦組織年度報告(2012)

以色列及巴勒斯坦佔領區


原載:巴勒網

黃懷軒 譯;李鑑慧 校訂
2012/07/02
原文出處:國際特赦組織2012年度報告

國家元首:Shimon Peres
行政首長:Benjamin Netanyahu
死刑:一般罪犯免除
人口數:760萬人(以色列);420萬人(巴勒斯坦佔領區,OPT)
五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千分之4.4(以色列);千分之29.5(巴勒斯坦佔領區,OPT)


以色列當局持續封鎖迦薩走廊,延長該地的人道危機,並限制了巴勒斯坦佔領區(OPT)中巴勒斯坦人的活動。

在約旦河西岸,包括東耶路撒冷,以色列當局違反國際法拓張屯墾區,並且持續興建隔離牆,這些圍牆大多位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他們在西岸拆毀巴勒斯坦人的家園及其設施,巴勒斯坦人位於以色列境內的家園也不例外,尤其是針對位於內蓋夫(Negev)1未受以色列官方「認可」的村落。以色列軍隊頻繁的使用過度、有時甚至是致命的武力來對抗西岸的示威群眾以及迦薩走廊邊界內的平民。以色列軍隊在佔領區內殺死55名平民,其中包含11名兒童。在西岸,屯民對巴勒斯坦人的暴力行為持續增加,有3名巴勒斯坦人被以色列屯民殺害。對巴勒斯坦人犯行的以色列屯民及士兵被告一般都能逃過法律的追究。以色列當局沒有對以色列軍隊於2008到2009年「鑄鉛行動」 (Cast Lead)期間涉嫌犯下的戰爭罪行進行獨立調查。以色列當局逮捕了數千名西岸的巴勒斯坦人。超過307人沒有任何審判及罪名指控就被行政拘留;其他人則在經過軍事審判後處以關押刑期。截至2011年底,以色列拘留了超過4200名巴勒斯坦人犯。對拘留者施以酷刑及虐待的報告時有所聞。


背景
國際上重啟以色列及巴勒斯坦當局(PA)談判的努力終告失敗。以色列反對巴勒斯坦當局申請成為正式聯合國會員,並且在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的正式成員後暫時扣留巴勒斯坦當局的稅收。

迦薩的巴勒斯坦武裝團體濫射火箭及迫砲進入以色列南部,造成2名以色列平民死亡(詳見人權報告巴勒斯坦當局部份);以色列軍隊對他們認定應負責的巴勒斯坦人展開還擊。4月時,在內蓋夫(Negev)一輛校車被一枚由迦薩發射的飛彈擊中,1名以色列高中生在事件中身亡。在西岸,8名以色列屯民遭到巴勒斯坦人殺害,其中包括一名受害者是遭到巴勒斯坦安全部隊殺害。8月,另外有7名平民在以色列境內被殺害,其中6名死者是遭到由埃及進入以色列的武裝分子殺害。

以色列為了換取以軍士兵Gilad Shalit,在10月及12月共釋放了1,027名巴勒斯坦人犯,其中包括數名因殺害以色列平民遭到判刑的人犯。Gilad Shalit於10月18日獲釋,他自2006年起被巴勒斯坦武裝團體囚禁為人質,此些團體並且拒絕國際紅十字委員會訪視Gilad Shalit。以色列並於10月釋放了25名埃及人,用以交換1名關押在埃及監獄的具以色列和美國國籍者。

7月到10月間,數十萬以色列人參與了關於降低房價及改善健康和教育體制的示威活動。

封鎖迦薩與人道危機
以色列當局持續自2007年對迦薩的軍事封鎖,並在3月時關閉了卡爾尼(Karni)關口,僅留下凱里姆‧沙洛姆(Kerem Shalom)2作為物資輸入的唯一入口,但其承載能力顯然不足。迦薩封鎖延長了迦薩160萬居民所面臨的人道危機,超過百分之70的迦薩居民仰賴人道救援過活。幾近全面封鎖的出口禁令仍舊持續,這造成了經濟停滯,此外,嚴格的進口限制也使得物資短缺及價格飆漲狀況更快速惡化。封鎖構成了集體逞罰,此舉已違反了國際法,封鎖對於兒童及病患的影響尤甚。以色列當局妨礙或阻止數百名需要就醫的病患離開迦薩。埃及於5月時對迦薩居民開放拉法(Rafah)關口,但嚴格控制迦薩進出的活動。至少36名巴勒斯坦人在埃及與迦薩間的走私地道中死於意外或是以色列的空襲。

以色列海軍阻擋了數支企圖突破迦薩封鎖狀態的船隊。9月時一個聯合國調查小組裁定對迦薩的海上封鎖是法律許可的,但該小組並未探討以色列對迦薩整體封鎖的合法性。

在西岸對人民的各種限制
超過500個以色列軍事檢查哨與路障持續阻礙約旦河西岸的巴勒斯坦人工作通勤、就學以及就醫。以色列並持續興建長達700公里的隔離牆,這些隔離牆大多建於西岸的巴勒斯坦土地上,將數千巴勒斯坦農民與他們的土地及水源阻隔開來。擁有進入耶路撒冷許可的西岸巴勒斯坦人只被允許使用隔離牆沿線16個檢查哨中的4個。

巴勒斯坦人不被允許進入屯墾區周邊地區,這些屯墾區不論設立或是維持都是違反國際法的,興建屯墾區當然也違反國際法。截至2011年底,位於西岸地區及東耶路撒冷內的屯墾區已有超過500,000屯民。

限制行動迫使來自70個不同村落的約200,000名巴勒斯坦人須繞行較直接路程多2至5倍不等的距離才能到達最近的城市,破壞他們獲得公共服務的權力。

居住權─強制驅離以色列當局基本上拒發東耶路撒冷以及西岸C區巴勒斯坦居民的建築許可,在這些區域以色列保有規劃及分區的全部權力,阻礙了巴人獲得適足住宅的權力。以色列當局加強拆除西岸沒有取得建築許可的巴勒斯坦人房舍及設施物,於2011年全年拆除了620座建築物。此舉造成了將近1,100名巴勒斯坦人流離失所,相較於2010年增加了百分之80;以方另外拆除了170座禽畜農舍及46座蓄水池,造成超過4,200巴人受到影響。脆弱的貝都因人(Bedouin)及放牧社群所受影響尤其大,它們之中部分族群由於受到嚴格行動限制、不斷的屋宅拆除以及屯民暴力,以致面臨永久性流離失所的風險。

•6月,以色列軍方在約旦河谷北部的一個遊牧聚落Hadidiya展開多次拆除行動,摧毀了33座建物並造成數個家庭無家可歸。上訴至高等法院才換得一紙於11月頒布的禁令,暫緩進一步的拆除行動。

以色列當局也積極拆毀以色列境內巴勒斯坦人的家園,尤其是那些官方所「不認可」的村落,在這些村落,所有的建築行為都被禁止。9月時,以色列內閣計畫通過計畫擬管制貝都因人(Bedouin)位於內蓋夫(Negev)南部的「非法」建築物;該法案一旦實施,將造成數千名巴勒斯坦裔以色列公民遭到強制驅離。

•位於內蓋夫(Negev)內一個名叫al-‘Araqib的「未受認可」村莊,不論是簡陋的棚屋或是其他的建物,光是在2011年內就被拆除了至少20次,這僅是延續自2010年的其他拆除行動。7月時,以色列當局向該村莊的居民進行法律求償,索賠180萬新賽克爾(NIS)3(大約50萬美元)以擔負以色列當局重覆拆除和驅離該區的花費。

過度使用武力以色列軍方使用實彈射擊或其他過度的武力對抗西岸的巴勒斯坦示威群眾、黎巴嫩與敘利亞邊界上的抗議群眾,並且強制於加薩境內與沿岸設置「禁區」。以色列軍方在佔領區(OPT)內殺害了55名巴勒斯坦平民,包括11名兒童。其中22名平民,包括9名孩童,被以色列殺害於迦薩境內的陸上與海上禁區。軍方針對了以上部分事件展開內部調查,但這些調查並非獨立透明。

•以色列士兵分別於5月15日及6月5日對以黎邊境及以色列占領的戈蘭高地敘利亞邊界上的數千名巴勒斯坦難民及示威者開火,據報有35人死亡,數百人受傷。部分抗議群眾丟擲石塊,有些人則跨越邊界進入戈蘭高地,但這些示威者並未持有槍械,也沒有對士兵構成直接的生命威脅。以色列對死亡人數與該情況有異議。
•以色列士兵經常性地使用過度的武力對抗抗議隔離牆的巴勒斯坦人,以及那些在西岸村莊al-Nabi Saleh抗議屯墾區擴張的群眾。12月9日,一位名叫Mustafa Tamimi的28歲年輕人對軍用吉普車投擲石塊,以色列士兵隨即違反軍事規約,朝他臉上近距離發射催淚瓦斯榴彈,導致他傷重致死。

法外免責
1月,以色列的圖凱爾委員會(Turkel Commission)4總結指出,以色列軍方在2010年5月攻擊迦薩援助船隊並造成9名土耳其人死亡的事件上並未違反國際人權法,但該總結報告並未交代9人死亡的原因。

雖然有少數軍警持續針對個案進行著調查,但以色列當局依舊未對以軍於2008至2009造成數百名巴勒斯坦平民死亡的「鑄鉛行動」中據稱的戰爭罪,及可能違反人權的犯罪事件進行獨立調查,或進行任何提升可信度的調查措施。

以色列屯民及安全部隊對巴勒斯坦人的騷擾或犯罪行為通常都可以逃過被究責的命運。以色列當局按慣例公開調查,但這些調查很少導致起訴。以色列的非政府組織「人權志工」(Yesh Din)5自2005年監測至今所提出的報告顯示,由於調查失敗,有將近百分之90官方對屯民的暴力犯罪調查已經結案;而 2000年至2010年間,巴勒斯坦人向以色列軍方投訴以色列士兵違反人權的指控,僅有百分之3.5被起訴。

未經審判的拘留
在2011年間,以色列以「行政拘留」之名義在未經任何審判或起訴之狀況下就拘禁了至少307名巴勒斯坦人;行政拘留命令可以不斷更新,且其所根據之證據並不公開,拘留者以及他們的律師都無從得知。。在這些被行政拘留的巴勒斯坦人當中有3名婦女獲釋以交換被哈瑪斯(Hamas)監禁的以色列士兵Gilad Shalit。

•知名的巴勒斯坦作家及學者Ahmad Qatamesh6於4月時以一紙為期6個月的行政拘留命令遭到逮捕,9月時該行政拘留命令再度被延長;截至2011年底他仍被拘留中。他因其良知而遭到監禁,是一名良心犯。

監禁情況—親屬探訪遭拒
以色列當局維持自2007年6月起施行的政策,持續阻礙親屬探視被關押在以色列監獄中來自迦薩的囚犯。雖然有超過200名來自迦薩的囚犯於2011年間被釋放,但截至2011年底仍有超過440名迦薩巴人被囚禁於以色列監獄。以色列當局也經常性地以未加說明的「安全考量」為由,拒絕發放探視許可給來自約旦河西岸的囚犯親屬們。

不公的審判
佔領區內的巴勒斯坦人仍然於軍事法庭受審,並且於審前偵訊期間經常性被拒絕尋求律師協助。9月27日,軍方1676號命令將多數巴勒斯坦人於軍事法庭受審的法定年齡由16歲提高至18歲。在此之前,16與17歲的青少年也如成人一般在這些軍事法庭中受審。但新的命令仍舊沒有確保兒童拘留者在審判期間能獲得法律諮詢,也無要求16歲以上兒童必須與成人分開監禁。

刑求及其他虐待
持續有報告指控以色列當局對人犯刑求及施以其他虐待,包括兒童。其中最常見的手法有毆打、威脅被拘留者或他們的家人、剝奪睡眠,還有長時間將人犯以極痛苦的姿勢鍊住。即便是聲稱自脅迫下取得的自白,在以色列軍事法庭上仍會被當成證據接受。

•Islam Dar Ayyoub,14歲,於1月23日凌晨約2點時在他位於西岸al-Nabi Saleh村的家中被逮捕。他被矇住雙眼、銬上手銬由軍用吉普車載走,經過鄰近的Halamish屯墾區送到Ma’ale Adumim屯墾區的警察局裡,他在沒有律師的陪同的狀況下受到數小時的偵訊,也不准休息、進食或是上廁所。在他被偵訊期間獲得的資訊被用來將al-Nabi Saleh抗議活動招集人Bassem Tamimi入罪。(見下述)

•迦薩的一名工程師Dirar Abu Sisi於2月時被強制由烏克蘭遣送至以色列,關押於靠近Ashkelon7的Shikma監獄,在該處他連續25天都被拒絕獲得律師的協助。4月時,以色列以他協助哈瑪斯武裝派發展火箭為由,將之起訴;以色列當局說他已承認該項指控,但他的律師聲稱其自白是由於遭到刑求。截至2011年底,據報他被關押在獨囚的禁閉室,仍被監禁當中。

言論和集會自由以色列國會(Knesset)通過了許多限制言論和集會自由的法條,其中包括一條法案明訂,凡是主張抵制任何位於以色列境內或是約旦河西岸屯墾區境內的以色列個人或是以色列組織的行為將會被視為犯罪。另一條則對舉行Nakba(災難)8日紀念活動的直轄市與組織開罰,Nakba是巴勒斯坦人之間用來形容1948年大流亡的特定名稱。以色列國會也討論要立法限制或避免以色列的非政府人權組織收取外國政府的資金,尤其是那些曾提供資料給2009年「迦薩衝突事件聯合國真相調查團」(UN Fact-Finding Mission on the Gaza Conflict)的組織,但該法案於2011年底仍未通過。

在約旦河西岸,巴勒斯坦行動者對隔離牆及以色列屯墾區發起抗爭活動,這些活動有些是平和的,但仍舊面臨遭到逮捕以及受到軍事審判的命運。以色列當局逮捕至少14名巴勒斯坦記者,其中有2人被以行政拘留的名義遭到逮捕。

•1月,一個軍事覆審法院的判決將Abdallah Abu Rahma的刑期由1年延長至1年4個月,Abdallah Abu Rahma是來自Bil’in村抗議隔離牆的非暴力行動分子。他被判煽動及組織非法示威,遭定罪的證詞乃是來自以脅迫方式對孩童所取得的陳述。他是一名良心犯。他在服完刑期後於3月獲釋。

•Bassem Tamimi長期以來是一名行動人士及以色列政策評論家,他於3月24日遭到逮捕,隨即以組織al-Nabi Saleh村的抗議活動遭到起訴。直至2011年底他的軍事審判仍在進行當中,他也因此仍然被拘留。他也是一名良心犯。

難民及尋求庇護者
以色列當局持續拒絕來自厄立垂亞及蘇丹的尋求庇護者進入難民認定程序,他們佔以色列境內將近45,000名尋求庇護者的近百分之80。他們只能取得暫時性的文件而且無法工作,也無法獲得健康及其他社會福利等公共服務。只有少數來自其他國家的尋求庇護者取得難民身分。

以色列國會通過新的強硬措施阻遏庇護者前來。3月,「防止滲透條例草案」(Anti-Infiltration Bill)於國會首讀通過,根據該條例,未持有文件的移民或尋求庇護者將會更輕易遭判處為期3年或以上的徒刑。9月時,「國家建設及規畫委員會」公布了一個鄰近以色列與埃及邊境、能容納10,000床位的庇護拘留中心計畫。非政府組織持續記錄到尋求庇護者被強迫返回埃及的情況直到7月,儘管以色列軍隊宣稱已於3月決定暫停對自埃進入以色列的庇護尋求者執行「積極遣返」(hot returns)行動,該行動在沒有先調查申請庇護理由的情況下即強迫尋求庇護者返回埃及。

良心犯—以色列的良心反對者2011年間,至少有3名以色列良心反對者由於拒絕服兵役而入獄,因為他們反對以色列對巴勒斯坦的佔領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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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註:
1. Negev,又稱Naqab,位於以色列南部境內。

2. Kerem Shalom,位於以色列西部境內,靠近迦薩走廊南部大城拉法(Rafah)。 

3. NIS, New Israeli Shekel的縮寫,以色列現行的貨幣單位簡稱,ISO 4217國際貨幣市場上貨幣代號為ILS。例如台灣的新台幣習慣簡寫為NTD,但國際貨幣市場上的正式代號應為TWD。依目前(2012/06)匯率換算,以色列1新賽克爾約合7.73元新台幣,180萬新賽克爾大約是1392萬元新台幣。

4. 圖凱爾委員會(Turkel Commission),圖凱爾為人名姓氏,正式名稱為The Public Commission to Examine the Maritime Incident of 31 May 2010,為以色列政府專為調查2010年5月31日以色列軍方攻擊由土耳其為首的迦薩援助船隊事件而設立。該委員會由以色列最高法院退休法官Jacob Turkel擔任主席,因此被稱為”Turkel Commission”,依發音譯為「圖凱爾委員會」。參閱:http://en.wikipedia.org/wiki/Turkel_Commission

5. Yesh Din,一個以色列的人權志願團體及非政府組織,成立於2005年,旨在保護在以色列佔領之下占領區內的巴勒斯坦平民的人權。該組織的官方網站:http://www.yesh-din.org/default.asp

6. Ahmad Qatamesh博士,現年(2012)62歲,知名的巴勒斯坦作家,突出的政治學學者及人權運動人士。曾於1992年9月遭到行政拘留長達5年8個月,後於1998年4月15日獲釋,期間造到酷刑及虐待,據信是遭單一行政拘留時間最長的一人。Ahmad Qatamesh於2011年4月21日再度遭到逮捕,一樣是未經任何審判或起訴的行政拘留,該行政拘留命令於2011年9月2日再度被延長;而2012年2月時,以色列軍方三度延長其行政拘留的命令6個月。截至目前(2012/06) Ahmad Qatamesh仍未獲釋。相關資料參閱以下連結:
Amnesty International (AI)1998年度人權報告:http://www.amnesty.org/en/library/asset/MDE02/004/1998/en/7090ae54-d9de-11dd-af2b-%20b1f6023af0c5/mde020041998en.pdf

Ahmad Qatamesh被捕的相關報導:
http://mondoweiss.net/2011/04/human-rights-activist-ahmad-qatamesh-detained-for-6-years-in-the-90s-is-arrested-again-without-charges.html

7. Ashkelon,以色列境內城市,靠近迦薩走廊北部。

8. Nakba,意指Nakba Day(阿拉伯文يوم النكبة 發音Yawm an-Nakba),「災難(catastrophe)日」的意思,一般指每年的5月15日。1948年5月15日以色列發表獨立聲明,正式宣布獨立,也是大量巴勒斯坦難民流亡的開始。這些難民及其後裔至今已有數百萬人,分散於約旦、黎巴嫩、敘利亞、約旦河西岸、迦薩走廊及以色列境內等地。參閱:http://en.wikipedia.org/wiki/Nakba_Day 或巴勒斯坦資訊網歷史背景區各篇章:http://palinfo.habago.org/archives/catb_e/

與國際無關(下)


貓眼的世界:與國際無關(下)



立報 2012/07/05
黃懷軒

21世紀的現在,地球上所有的事都會有所牽扯,但我們卻反而對人性更加的冷漠,號稱強調國際觀的我們,事實上一點都不在乎世上究竟發生了些甚麼事,也看不見他人的苦難;我們習慣被主流媒體左右,缺乏深入的了解,以為跟西方先進的國家想法一致就叫做國際觀。這樣的國際觀究竟就是「誰」的觀點?國際觀本身就是一種奇怪的東西,與其說它是某種實際的東西,倒不如說「國際觀」三個字其實只是另一種台灣人的獨特修辭發明,除了空洞虛榮,我不知道這三個字到底承載了些甚麼其他的東西。

凡是不被認為是「先進大國」的,一概被台灣人列入邊邊角角的國家,這些國家再大、再有錢、再有文化底蘊或是影響世界再巨大都不重要,因為我們看待他們的方式基本上只是一種偏見與歧視,例如中東人都是恐怖份子,皮膚黑的都是落後的外勞,印度人都是臭的,中國人都沒水準,而金髮碧眼的就是棒棒棒。學英文、法文、日文被視為流行或上進,但東南亞來的勞動人口已是社會勞工階層的主幹,新移民的下一代都已經進入社會結構,我們又曾幾何時聽到身邊有人要去學習他們的語言?

台灣人的國際觀其實就是「摹仿先進大國觀」,不管是從民間到政府,都充斥著這樣一種俗不可耐的自卑習氣。先進又有錢大國的東西不管好不好、適不適合一定是我們效法的對象,搬來就對了。我們都只想要速成、只想要表面,不在乎為什麼、不問原因,只要像就好。所以第一步就是假裝自己是他們,講話喜歡夾雜幾個英文單字,流行歌裡總要有幾句英文,就是跟這些先進大國的連結,彷彿就有了什麼關係,就「先進」了。要是喝過洋墨水的就更不得了,彷彿登天一般,意識上根本就以為自己是洋人,先進到天邊去了,先進國家的語言儼然變成了一種上流的指標。想像一下:「Mary,請幫我買兩張tickets,我明天要去Hong Kong。」翻成英文是「瑪莉,please booking two 機票's for me, I'm going to 香港 tomorrow.」,你可以想像外國人這樣講話嗎?

事實上「國際觀」這種東西根本就不存在,國界是一種概念,一種人為創造的制度,對跨越國度的認識需要的只是一種尊重,一種接納不同的氣度。世上的人們本質上其實沒甚麼不同,我們有著相同的情感,有著相同的人性,差異只是語言、生活方式與文化的不同,除此之外,其他的區別都只是一種如同數據一般的外在表象,身高體重長相膚色,這一切都不影響他是「人」這件事,我們分享一樣的悲傷,一樣的快樂。就像世上的貓都一樣,即便品種不同,牠還是貓。
(展示設計師)

與國際無關(上)


貓眼的世界:與國際無關(上)



立報 2012/06/28
黃懷軒

小學五年級時家裡的經濟狀況開始好轉,短暫的去了英語安親班,但也只是嗯嗯啊啊的學著唱幾首英文兒歌,除此之外只知道ABCD告嘎低(狗咬豬),要到國中才第一次真的知道ABCD是甚麼東西。現在的小學生英文能力大概比我讀小學那個年代的小學生好上千萬倍,起碼公立小學從中高年級就開始有英文課。身邊親戚朋友的小孩不管多大,不論上甚麼樣的安親班或才藝班,英文肯定是必備的一項課程,經濟能力好點上有名私校的,英文更是嚇嚇叫,幾乎都可以一整天跟你用英文交談,說不定還會糾正你文法錯誤。

我身邊跟我一起工作的年輕一輩,若要他們寫個文句或公文,很多其實連用中文都錯誤百出,而現在的小學生英文考卷有些用字甚至可以用艱深來形容,問問身邊的親戚朋友為何要讓小孩學這麼難的英文,百分之99.99的答案都是匪夷所思的「培養國際觀」,百分之99.99其實已經太含蓄,說實在的,我還沒聽過其他的答案。語言其實只是一種工具,英文夠好就表示有國際觀?難道我會畫圖就代表我很有藝術觀或設計觀?台灣的連續劇對白夾雜著一堆無謂的英文單字,應該早就國際到爆掉了。

身邊的人強調國際觀,不管是說到歐債、或是提到競爭力,國際觀大概就只等於錢,說到最後在乎的不過也就是牽動你生活收入的瑣事。說穿了,只要實質上影響不到我的事件,不管是不是國際間發生的事都與我無關。至於千里之外貧窮國度的燒殺擄掠我們則一概無視,不在我們的「國際」範圍內。一回和朋友在西班牙的頂級飯店等人,一位包著頭巾的中東人站在我們對面的沙發邊,看似在等人。朋友轉頭說:「看好你的行李,對面傢伙大概是來偷東西的,看起來就是個恐怖分子。」我看那人西裝筆挺,手上拿著的名牌包大概要價不菲,怎麼看都比我們富有多了,反倒我比較像是窮酸或危險的人物。後來我才想到,大概就是因為他包著頭巾,來自中東。這其實就是大部分台灣人的國際觀,一種以偏概全,又自我感覺良好的歧視觀念。

既然稱之「國際觀」,就是一種觀念,一種無形的想法,任何一種觀點都與想法有關,背後的那個人才是重要的。如果你真的在乎某件事,只要你有合理的懷疑,除了新聞媒體,現在的人可以很輕易的就獲知更多的資訊,但我少見身邊的人對「國際」有過什麼「想法」,電視上說啥就是啥,沒說的當然一概不知,再不然就是一種以訛傳訛的刻板成見。不論這樣有沒有「國際觀」,但我肯定國際觀跟英文能力扯不上關係。
(展示設計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