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February, 2012

薄冰上跳舞


立報 2012/02/02
黃懷軒

一月初發生在日本的台灣女留學生命案震驚台灣及日本社會。一月九號,案發四天後TVBS新聞播出重要關係人張姓學生的屍體在名古屋被發現,事後被報導出其實是在日本警方押解途中自殺身亡。那天我正在麵攤吃麵,在張姓學生自殺消息未被披露前,TVBS播著林姓女被害人男友在命案後初次受訪的反應,傷心並憤怒,情緒多著。TVBS接著播出受害女生的男友在臉書上放上多張被日本警方列為重要關係人的張姓男學生照片,並且加註「傳出去吧,責任我來扛!」。在當時案情未確定之際,我總感到一種莫名的害怕─如果不是他做的呢?而受害女生的男友,又真的了解他所說要扛的是什麼樣的責任嗎?

各國刑法中的一項重要原則是「無罪推論」。也就是說在真實狀況未被查證公布之前,嫌疑人是被認定為無辜的;甚至被拘捕了,進入冗長的法律程序,直到宣判的那一刻前,嫌疑人都只是「帶有嫌疑的那個人」,而不是罪犯。公眾媒體的角色也應該是持平的交代現在已經被查明的事實,不帶情緒,更不應該帶有臆測。當然,這一切都是指在「理想」的狀態下。

在台灣,媒體總有著極強的嗜血性,越是兇殘的事件越是要大作文章。不是訪問被害家屬並瘋狂播放他們痛哭失聲傷心欲絕的樣子,就是問家屬心情如何;追逐張姓嫌疑人的父親,問他的兒子為何會犯下這等冷血的命案。我想這位父親當時得知的資訊不會比媒體多,但我肯定他比媒體以及台日警方更擔心他的兒子。媒體窮追猛抓,對於這樣的事件已有一套標準程序,不斷的播放兩個被害女生之優秀與無辜,再加上那受害女生傷心欲絕後振作緝兇的男友,張姓學生儼然已經是一個冷血的罪人了。台灣的媒體早就已經宣判了。媒體就是我們,真相不重要,我們只在乎有追剿的對象。

人的心靈與情感是很複雜且私密的,不容侵犯。或許犯罪現場可以透過證據重建,但永遠沒有人能夠明白當下他們情感上的狀態。法律上的罪則或許容易辨別,但人性上的善惡並不是非黑即白的二分法。最近看了一位德國執業律師寫的書,叫做「罪行」,作者說了一段話,大意是這樣的:「他們和我們沒什麼不同,我們一生都是在薄冰上跳舞的人。冰下的水極冷,要是落水很快就會沒命。有時候冰層無法承載某些人的重量,破了,人就落水了。」

吃著熱呼呼的麵,我想著我們腳下的那層冰。要是幸運,有些人可以獲救爬上來繼續跳舞,有些人則沒有。
(展示設計師)

No comments: